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2:45    次浏览
本报讯(记者陈亚东)在全市城乡完成区域供水工程后,我市迅速着手部署全市区域污水处理工程。这个牵动着乡镇数十万居民的民生问题现在有了实施方案。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,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正式出台。据介绍,市委、市政府出台的《实施意见》明确提出了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工作目标。要求涉及的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快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程,如期完成我市“两个率先”目标要求的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90%的任务,建立城镇污水处理管理运行体制,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,保护城镇生态环境,提高居民生活质量。今年7月底前,各乡镇(园区)完成水环境整治专业规划、建成区污水管网改造近期建设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工作;2015年6月底前建成临江工业污水处理厂;2015年12月底前,完成镇建成区域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改造任务,实现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达90%;2015年12月底前,完成三大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主管网和污水处理厂(公司)改扩建工程建设,实现全市污水处理主管网和设施的城镇(乡)全覆盖。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各单位、乡镇(园区)的职责分工。根据《海门市区域污水处理规划》和实际需求,实施主管网工程建设,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一负担;乡镇污水处理规划由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审定;乡镇(园区)区域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(含处理厂改扩建)实施方案、规划设计,报市住建局论证、审核,由各乡镇(园区)有计划、有步骤组织建设,建设资金由市、乡镇(园区)两级共同负担。市级资金由市财政通过“以奖代补”的形式实现,具体参照区域供水镇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的补助标准。全市第二、三、四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厂(公司)、主管网和泵站等设施的规划建设分别由市住建局、临江新区、海门港新区负责建设;维护、运行管理分别由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、灵甸水务有限公司、黄海水务有限公司负责,并对出水水质负责,同时对所属区域镇村污水处理厂和镇污水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,确保区域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。各乡镇(园区)根据新调整的行政区域,将已建成的小型污水厂整合成一个污水处理企业,为镇属集体企业,由属地政府管理,保证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,并对出水水质负责;污水全部接入区域污水处理系统的乡镇(园区)成立专门机构,负责镇区域范围的管网、设施运行,并对进入污水主管网进水水质负责。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。市环保、水利、监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,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。